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07年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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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exam.com整理 2007-5-26 10:44:25 【字体:小 大】 |
一、概况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座落在享有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盛誉的丽江市,是云南大学于2001年申办的一所新型综合性学院,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为独立学院。按国家计划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统一招生。 学院占地800亩,建筑规划面积20万平方米。拥有一流的图书馆、实验中心、学生活动中心、电教中心、网络中心、多功能报告厅、语音室、学生公寓、教师公寓、留学生公寓、外教公寓、研究生公寓和校园区的宽带信息网。办学条件齐备,基本设施先进,校园古朴幽雅,是学子理想的求学之地。 二、办学层次及招生专业 办学层次为一般本科。招生专业分别为: 文史类: 英语(含英语语言文学、旅游英语、酒店英语、英语教育四个方向)、 日语、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新闻学; 理工类: 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两个方向); 文理兼招:会计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含饭店管理、旅行社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民族(民俗)旅游文化四个方向); 艺术类: 艺术设计(含环境艺术设计、旅游产品设计、数字艺术设计三个方向)。 (重要提示:1、学生可在三年级基础课学习完成后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和志向,在所修读专业内选择专业方向。 2、有经济条件的学生,可在一年级结束时,参加云南大学和美国几所大学的《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赴美学习两年,可按毕业条件同时获得中美两国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三、录取规则 1、对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地独立学院录取线(三批本科线)的学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专业志愿优先。 2、除英语专业高考语种限英语外,其他招生专业统考外语的语种不限(非外语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 3、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按生源所在地省招办的规定参加文化考试和艺术专业课考试,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当地省区录取控线时,根据艺术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艺术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5、凡我校按上述条件录取的新生,须有能力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四、学费标准(按云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计委批准文件) ◎ 英语、日语、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专业,10000元∕人·学年。 ◎ 艺术设计专业: 12000元/人·学年。 五、毕业证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云南大学学士学位。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888—5135636、5135638、5135686 学院网址: www.lywhxy.com 电子信箱:lywhxy_zsb@163.com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泉路 邮编:67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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